| 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亟待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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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国经济…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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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新闻网讯:最近几年,云南省频频发生野生动物肇事事件。在全国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形势下,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恢复和发展。但由于云南农林交错,随着人口的增多,亚洲象、熊、野猪、狼、豹和猕猴等灵长类动物以及鸟类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越来越严重。
 有数据显示,云南省的野生动物肇事损失每年都在5000万元左右。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成为最近几年云南一些州市领导最头疼的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建议中,记者看见了几份为自己所在州市争取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的建议。
“野生动物肇事损失比较严重的地方往往是森林资源丰富、经济欠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地方财政十分困难,所筹集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有限,受灾群众得到的补偿与实际损失相差很大。野生动物肇事补偿问题已成为影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一大难题。”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美兰说。
张美兰认为,云南省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经济损失和人兽冲突严重,而补偿资金缺口大;二是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损失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的规定,与《物权法》和《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相矛盾。
为此她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议将法律中“因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的规定,修改为“因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央给予补偿;因保护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它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地方政府给予补偿”。
要修改国家的一部法律是不可能立竿见影的,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尚未修改之前,张美兰也做了自己的考虑,她建议中央制定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分级负担机制,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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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cranelover 责任编辑:cranelo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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