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物保护主义是一个忏悔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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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光明网 文章来源:光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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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华社刊发了一组照片。说的是一艘渔船在江苏省赣榆县拓汪镇近海捕捞作业时,一头大鲨鱼误撞入蟹网被捕获。渔民花了2个多小时将鲨鱼拖上渔船,此时鲨鱼已奄奄一息。这条鲨鱼体长4.66米,重约750公斤。(4月18日,新华网)
不可否认会有人觉得这一组照片拍的很好。因为这么大的鲨鱼难得,加上人们
又把它抓住了。但是笔者以为,从新闻的角度来看,这一组照片所要传达的含义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假如我们欣赏这组照片,很有可能是因为人战胜凶猛动物的快感,又或者是新闻事实的罕见性质。可是当我们首先看到的是鲨鱼的斑斑血迹时,海上霸主究竟是强者还是弱者呢?可能就把握不清楚了。
自国际捕鲸委员会颁布商业捕鲸禁令20年来,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反对捕鲸,而且从未捕杀过一头鲸。当日本、挪威等少数国家打着“科学研究”旗号,每年在公海上捕杀700多头鲸的时候,我们对这种行为进行了非常正义的谴责。也许吧,鲨鱼跟鲸鱼差别太大了,对鲸鱼我们保有最亲密的感情,而对鲨鱼则连毁灭都不当回事。
众所周知,鲸鱼已经是濒临灭绝的保护动物,而鲨鱼很像是人类要消灭的危险动物。正因为此,很多时候人类施加给鲨鱼的行为都不涉及违法层面,比如说有法律专家认为,人们吃鲨鱼的肉是可以的,但是太可惜了,如果把鲨鱼的皮剥下来做标本,然后再把肉吃掉那就很好。还有人认为,如果没有给鲨鱼肉脱氨的技术,那么就请把鲨鱼的尸体扔回大海吧。
在有数据可查的鲨鱼攻击人的事件中,其中有近1/5为致死事件,但是为了获得鱼翅,全世界每年估计要杀掉100万头鲨鱼。尽管这些“霸主”已经在海洋中生活了约300万年,但在一些地方,某些种类的鲨鱼已经濒临灭绝。动物保护主义来自于人们对灭绝这一恐惧景象的担忧,而凶猛对动物保护的干扰只具有很小的影响。鲨鱼的种类多吗?为什么不是保护动物就成了人们捕杀它的理由,这本身就很奇怪。
很多时候,动物保护主义是一个具有虚伪和模糊性质的词语。如果一头动物园的老虎跑了出来,威胁到人的安全,在还没有实施攻击行为时,射死它是没有问题的。马戏团的狮子从事危险度很高的表演,我们的心情反而欢快无比。一个人可以接受保护青蛙是益虫的意识,但他可能更愿意把青蛙当下饭菜。也许正如一位哲人所说的,在消费上,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死亡制造者。所谓的动物保护主义只不过是一个具有忏悔意义的词语。
当这组新闻照片表达出“人类征服凶猛”的意境时,可能是要刻画团结就是力量的伟大精神。可是有谁在同情这头鲨鱼,又有谁将关注它的命运,它的肉,它的血,它的鳍,将被什么样的方式所分配?动物保护主义又在哪里?一个不是保护动物的个体受到这样的待遇,说明了一个道理,动物保护本质上是人对动物的优等属性的划分,这一个词语还缺少人对自然法则的深层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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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cranelover 责任编辑:cranelo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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